虽然我们在秀色上认识时间不长,在你最困难的时候,在你最需要人帮助的时候,在你唯一最亲的人(你的奶奶)病危的时候,你向我借钱救你奶奶,我给了你贰万元钱,钱汇了以后我只说了一句,等你赚到钱时还给我。你说你要过来给我家做保姆和情人,也要把我借给你的钱还清。你来上海了,我看你没有工作,也没有亲人,而且父母亲也去世了,我同情你,可怜你,我没有让你做保姆,也不需要你做情人,我让你住公司宿舍(后来你说害怕一个人住,经常遇见鬼,要求和我同住,我们才在一起住),我让你在我的公司上班,让你有更多的机会接触上海人,让你有机会在上海找到一个未来的丈夫,能快乐的在上海成家。你却不好好珍惜,丢下好好的工作不做,而且伙同他人盗走我的车。更没有想到的是,我去了郑州找你,苦苦的求你将车还给我,你没有同意,最后在110民警面前你交了,没有想到你在民警不在的时候你又抢走了我的车钥匙,我只好用备用钥匙开车从郑州开回到上海。刚停到小区门口,没到2个小时,你就把车子又偷走了,你的行为实在让我震惊,你就那么缺钱了?一点后顾之忧也没有?是不是惯犯,一直这样做的,知道有法律空子可专?现在向我要15万元钱素回我的车子,你的理由有吗?有没有法律依据?希望你醒醒
上海宝山 姚先生 2010.1.31
√最后编辑于2010/1/31 11:56